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校的在籍,且报名参加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招收32人。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普通班招生计划中。
1.艺术类(24人)
(1)音乐类(6人)
包括器乐(含西洋器乐、民族器乐)、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舞蹈(民族舞、芭蕾)专业。
(2)美术类(18人)
包括素描、速写专业。
2.体育类(8人)。
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女4kg/男6kg)、铁饼(女1kg/男1.5kg)、标枪(女600g/男700g)。
二、志愿代码
033
三、报名条件
考生为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我校艺术类或体育类的报名条件。
(一)艺术类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初中学段在青岛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
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二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初中学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项艺术类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参加各类艺术类考级,获得8级以上(含8级)的学生。
(二)体育类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初中学段获得青岛市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八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2.初中学段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3.初中学段获得区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四、报名办法
(一)资格认定
1.时间地点
(1)时间:5月5日(星期一)8:30—11:30 13:30—16:30
(2)地点:青岛三中(李沧区永平路57号)明德楼1206教室。
2.报名需要携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艺术类:有关获奖、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体育类:有关获奖、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竞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后,复印件留下,原件退回。
3.资格审核
我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青岛三中2025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4.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通知考生按照具体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专业测试。
5.学生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家长或他人代替报名。
(二)测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测试时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
(7:30集合,8:00开考后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
3.测试地点:青岛三中(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7号)。
4.测试内容及方法:见附件。
5.测试考生自备乐器(钢琴、中国鼓除外)。
五、资格确认
5月13日(星期二)至15日(星期四),分专业(专业是指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将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现场测试所报考专业成绩1:1.5,通过学校网站及公众号公示获得特长生资格名单,并完成2025年艺体特长生备案、公示、身份标识、成绩上报等工作。
六、录取程序
1.获得我校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普通高中特长批志愿中填报我校艺体特长生志愿。
2.获得我校艺术类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须达到局属普高一段线的85%(含85%)以上,我校将分音乐类、美术类,分别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录取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获得我校体育类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须达到局属普高一段线的75%(含75%)以上,我校将体育类统一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录取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现场测试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须达到局属普高一段线的50%(含50%)以上,我校将在体育类特长生中优先录取。现场测试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名单于特长生资格公示期间公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附件1
青岛三中202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类别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加试 | 分值 (满分100分) |
器乐 (西洋、民族器乐) 声乐 | 乐曲(歌曲) 一首 | 视奏 (视唱) | 声乐、 器乐、 舞蹈、 表演、 朗诵等。 (5%) | 科目一85% 科目二10% |
舞蹈 (民族舞、芭蕾) | 成品舞 (自选舞蹈或组合) | 基本功 | 科目一85% 科目二10% | |
美术 | 素描 | 速写 | 无 | 科目一80% 科目二20% |
备注:
1.舞蹈类专业测试要求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等技巧]。
2.器乐类专业测试要求从打击乐器、管弦乐、民族乐器等中任选一种乐器测试,测试时要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或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同时还要测试线谱视奏或视唱(民乐可用简谱)。测试考生自备乐器(钢琴、中国鼓除外)。
3.声乐类测试时要演唱自选乐曲一首或片段,同时还要测试线谱视唱。
4.加试部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5.美术类测试时学校只提供考试用纸,其他所有诸如画笔、橡皮、画板、马扎、签字笔等画具均需要考生自备。
附件2
青岛三中2025年体育类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 | 1. 跑类: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2.跨栏:110米栏(男)、100米栏(女) 3.跳类: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4.投掷类:铅球(女4kg/男6kg)、铁饼(女1kg/男1.5kg)、标枪(女600g/男700g) |
备注 | 1. 考生根据报名单项进行测试; 2. 测试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进行。径赛项目测试中,对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应给予警告,之后同一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当场比赛资格,待全部体育专业测试正常组织完成后,再给予一次比赛机会,如再次发生起跑犯规,则取消该单项比赛资格。 3. 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4. 各项测试成绩超过满分标准者,均按满分计算。 5. 成绩依据项目评分表采用就高的原则折算分值,即在两个档次之间的,按就近靠上一档的评分标准折算分值。 6. 各项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考《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2025年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