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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电子学校综合高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面向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下同)和高新区,招收2个普通班,共计100人。每班不超过50人,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二、志愿代码

  普通班:322

  三、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具有四区、高新区初中学籍,且在2024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未在休学期内,参加了四区、高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办理了2024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地回青、往届生报名手续并审核通过,且户籍在四区和高新区的外地回青、往届生考生,往届生须无往年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记录。

  四、报名办法

  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1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0号)要求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五、录取程序

  1.综合高中普通班志愿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2.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2号)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我校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投档分数、招生计划情况,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确定。

  4.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后若人数不满,则剩余招生计划进入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5.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学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

  六、培养模式

  1.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校后先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为保证学生学习潜力的进一步激发,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按照“学分制”的教学评价及“1+2”、“1.5+1.5”两种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分流。

  2.高一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开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等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

  3.将在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结束时,为学生分别提供两次自主选择继续就读普通高中课程或转到职业中专就读中专课程的机会。根据自身学习实际状况,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并在第三年结束后参加夏季高考;自主选择职业中专课程的学生,其普通高中学籍校内直接转换为职业中专学籍,普通高中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校内自动转移核算到职业中专课程体系的学分系统中,学业合格颁发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在第三年结束后参加职教高考。

  七、报到安排

  被我校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的新生,于7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准时到青岛电子学校市北校区(台东一路118号)报到。新生报到现场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其中符合住宿条件的新生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八、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人民币1600元。

  九、录取公布

  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学生名单将通过青岛电子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dzxx.qdedu.net予以公布,并通过青岛电子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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