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外合作办学 正文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本科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中外合作大学办学的社会责任,经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宁波诺丁汉大学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秋季自主招生简章,向部分因疫情影响无法出国/境学习的中国籍学生提供申请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的机会。

  第二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于2004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所具有独立校园、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坚持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国际化人才为己任,走“小而精、高水平、国际化”的发展路径,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三条

  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8月1日10时至8月15日10时前通过我校网上申请系统尽快提交申请。因招生名额有限,学校有可能根据实际申请情况适时调整关闭申请通道时间,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尽早申请。

  第四条

  自主招生工作由宁波诺丁汉大学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第二章 招生对象、人数及招生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面向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出国/境学习的中国籍学生。本次招生对象不涉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拟录取人数:352。

  第六条 招生学院和专业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本科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学位认证专业具体信息,请参考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111

  因招生专业实时更新,请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官网,最新专业信息以官网为准。

  第三章 招生要求及测试流程

  第七条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第八条

  申请人需满足英国诺丁汉大学本科专业相应入学标准。

  第九条

  提交完整申请材料,有国际课程/国际预科成绩单,并持有全球前50强海外高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的申请将被优先审核。

  第十条

  英语语言成绩最低要求:雅思成绩6.0或PTE成绩65或托福成绩79。

  第十一条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可录取名额,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测试, 并将对申请人学业水平、语言能力及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录取。(测试细节将另文通告)

  第十二条

  学校有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直接发出拒信。

  第十三条

  学生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需在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付清全额学费以保留名额。

  第十四条

  世界大学排名将参考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最新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排名。

  第四章 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第十五条 申请材料

  原则上需提供国际课程/国际预科成绩单

  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单(如雅思/PTE/托福)

  原则上需提供国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高中毕业证书

  原则上需提供世界排名前一百名海外大学本科阶段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十六条 申请方式

  请使用我们的线上“自主招生”申请系统递交申请。

  请在系统提交“申请费凭证”处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如遇符合条件申请数量大幅度超过可录取人数上限,学校将适时提前关闭相关专业的申请通道,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尽早申请。

  第五章 学籍、学位证书及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 学籍及学位证书

  本次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录取并入学的学生需放弃原留学资格。毕业后仅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学位认证专业具体信息,请参考: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111

  第十八条 教学、生活管理

  自主招生学生的教学及生活管理参照高考学生统一管理。所有学生需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思想政治课和体育课内容。所有学生在就读期间同高考学生享受同等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和申请海外交换交流的资格。

  第六章 入学、核验及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入学及核验

  学生入学时间及要求参照高考批次学生统一管理。我校将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学校有权将有关情况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参照高考批次学生的统一标准收取。2022-2023年度学费为100000元/学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

  邮编:315100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

本文地址:http://www.51duigou.com/post/367.html

G5/常春藤申请指南

相关推荐

感谢您的支持